我国于今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依照相应要求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
本次市工商局委托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北京市流通领域中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进行质量监测抽查,发现在型号为三洋微波炉(EM-2010EB1)、诺亚舟学习机没有按照要求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
监测人员在三洋微波炉(型号EM-2010EB1)中电源线外皮,按键板上变压器内的白色塑胶,线路板上等多处发现含有超过标准限量30倍要求的铅,而这些材质在目前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是完全可以找到替代材料的。这些超标的电子电器产品废弃后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极大危害。此外,三洋微波炉还发现阻燃剂多溴联苯醚(PBDE)超标。本次抽查产品中三洋微波炉EM-2010EB1电源线的硬塑料中、按键板等处添加了超过标准限量要求的PBDE,如果在废弃过程中回收不当,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剧毒气体。
疑问:称之为不合格是因为“ 三洋微波炉中部分零部件重金属铅(Pb)超标”还是未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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