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用旧了的电视,经过改头换面,再傍上名牌包装,重新流入市场,大模大样的销售,以此欺瞒消费者,不想在工商人员的火眼金睛下,现出了原形。
2007年2月5日,南部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电门市部检查时发现:该门市部柜台上的五台小屏幕彩电的外包装和内部电视机品质都存在很大疑问,外包装上分别是几大著名厂家品牌,“索尼”、“三星”、“菲利普”等。
经网上和电话查证,该包装所标注厂家和厂址纯属虚无。拆开包装,里面的电视机有的按键不全,有的商标被有意剥落,机身仔细分辨可见灰尘。该电视机拆卸后检查,发现显像管明显老化,属报废电视。同时该门市部负责人也拿不出有效的进货证明。
当事人告知,这批货是从成都购进,因见其进价低,外包装又都是名牌,就进了几台,想赚几个钱,不想一进回来就被工商部门逮住了。目前我局已对这批“借尸还魂”家电予以暂扣,并对此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