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热水器112批次,合格7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5%,其中,平衡式热水器抽检全部合格。
据介绍,广东省质监局不久前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州、中山、深圳、江门和佛山5个城市生产的112批次产品,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70.5%。其中,低端产品烟道式热水器91台,合格61台,合格率为67.0%,由于烟道式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有关部门不推荐消费者使用;强制排气式热水器17台,合格14台,合格率82.40%;平衡式热水器4台,合格4台,合格率100%。
此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24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有热水产率、防过热安全装置、气密性、烟气排放、标识等项目。
热水产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了热交换器上的换热片数量,造成排烟温度高,高温烟气的热量未被充分吸收,致使热水器的换热效率低。另外,部分企业以小流量冒充大流量产品也是造成该项目不合格原因之一。
国家标准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出水温度要求严格,强制要求加装防过热安全装置,避免使用时由于水温过高造成人员烫伤事故。本次抽查,有10批次产品防过热安全装置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产品已预留了防过热安全装置的安装位置,说明企业对标准规定是清楚的,但却未加装该装置。另外6批次不合格产品则是取消该装置的安装位置,其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
燃气热水器使用的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如果产品的气密性不合格,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国家标准对其泄漏量有严格的要求,本次抽查共有两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和控制手段不完善造成的。
燃气热水器使用的燃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不能迅速排放,会对使用者造成伤害。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对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排放有严格的限量要求。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烟气排放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燃烧系统设计不合理,燃烧空间较小,火焰距热交换器肋片部位间距过小,致二次燃烧不完全。
燃气具以气源作为燃料,每种燃气具都有规定的气源,使用气源错误则会使燃烧出现异常、产生伤亡事故或出现点不着火而丧失使用功能,因此,标准要求在产品的包装箱和铭牌上必须标注使用燃气种类。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识项目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对产品安全指标达不合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向社会曝光;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燃气热水器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规范燃气热水器产品市场,促进生产企业提高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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