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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有钱上网,南京一位14岁少年竟然背着家人将一部价值2700元的手机,以200元的价格当给一家手机维修店。由于考虑到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该市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这家手机维修店退回了手机。
14岁少年典当手机
年初,南京市江宁区12315消费投诉中心突然接到一位老人的投诉,他反映自己14岁的孙子喜欢上网,而为了筹措上网的费用,孙子竟然背着家人将一部价值2700元的手机,以200元的价格当给了当地的一家手机维修店。老人说,当时店主还告诉孩子,要在一定时间内将手机赎回,并且从被当之日的第二天起开始收取手机保管费,到期不赎回,手机归维修店所有。
“未成年人典当手机的情况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受理该投诉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在看了老人提供的凭证后,初步认定这位老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工商称商家行为不妥
在与江宁区工商局联系之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店,发现这家被投诉的店门口挂着“手机维修、手机回收”字样的标牌。让执法人员惊讶的是,当要求店主提供营业执照时,店主竟然称自己刚刚开业,还未办理。在执法人员问起手机典当一事时,店主回忆说,前几天确实有一个学生来当了一部手机,当时给了学生200元钱,并告知按照行规每天要收取手机保管费直到手机赎回。
“未成年人怎么能进行典当交易呢?”听完店主的叙述,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店主的行为不妥。
接受未成年人典当不合法
江宁12315消费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指出,在这起纠纷中典当手机的是一位14岁的学生,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处置的财物数额较大,已超出他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执法人员同时强调,典当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该手机维修店不具备典当资质。最终经过批评教育,店主当场将手机退还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