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撤场售后谁管?消费者权益须考虑

08年06月10日 10:27:21   来源:江淮晨报 索苏静

    因为销售商家撤离商场,市民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问题,常常会出现售后服务缺位的问题。近日,我省工商部门就接到不少相关投诉。
 
    日前,芜湖消费者向该市12315中心投诉,反映其于2006年7月2日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冰箱,在2008年5月5日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售后服务人员上门后检测为主要部件故障,但因没有配件无法修复。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商场却告知其销售方已经撤场,无货给换,消费者若退货需承担1000余元的折旧费。

    该中心接到投诉后了解到,该商品还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收取消费者折旧费是不合理的。经过多次协调,商场最终同意消费者的要求,从外地调货给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冰箱。

    据工商部门介绍,当前因销售商家撤场所引发的消费投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已售商品不能按约定给付;二、已售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服务缺位;三、已售商品因产品质量问题符合法定退换货条件,但经营者之间扯皮推诿,使消费者受损。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商家,依法承担好自身义务,合作双方在解除合约时应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权益,落实好售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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