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0元品牌液晶电视 更换七次终退货
08年05月08日 11:42:38 来源:锦州晚报 张道平 陆丹 张中平
换了七次的新电视仍不能正常收看,商家还以不是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而面对电视将要质检时,商家却又主动要求给消费者退货。
2007年10月,市民姜先生在锦州某电器商行花8800元购买一品牌液晶电视。三包期限内因质量问题已先后换新了七次,最后一次换新后,电视屏幕又出现白斑,售后部门上门调试时,不是刺眼就是颜色发红,找到商家时,商家却坚持认为不是质量问题,不予处理。
于是姜先生投诉到市12315,表示该商品已更换七次,对该款商品不再信任,要求退货。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后,认同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多次与商家沟通,但终因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致使调解受阻,姜先生要求商家出具产品无质量问题的保证书,商家不肯。工作人员最后决定,如商家不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那么把电视送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确实存在问题,由商家为消费者退货。事后,商家主动表示不必质检,同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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