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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先生在横栏某大型商场参加有奖销售活动,中得一台电视机。但领奖时发现电视机壳破损,要求更换却遭拒绝,商场的理由是“奖品不享受‘三包’权利”。
对消费者的投诉,横栏消委分会了解情况后认为,奖品享有“三包”权利,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同样要对奖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同时,根据《消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商场提供的奖品是以消费者在该商场购物达一定金额为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在该商场实行消费活动的延伸,经营者不能以“赠送”为由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应无条件履行“三包”义务。
最终,该商场为王先生无条件更换一台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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