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富川瑶族自治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查获了一起伪造、冒用“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质量标志太阳能热水器案。
富川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对该县县城一经营热水器的店面进行检查,发现有两台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机身上贴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店内墙上挂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给该公司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等牌匾,但店主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经调查,该品牌太阳能热水器为南宁市某太阳能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与富川个体户潘某签订了“授权经销合同”,潘某共购进5台,已售出3台,贴在热水器上的“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标志及“产品质量免检证书”经核实均为该公司伪造。富川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给予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