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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家住李村的赵先生在李村一家大型家电专业商场,购买了一个5000多元的空调后,获赠一盏台灯和一个电热水杯。赵先生回家用电热水杯烧水时,刚插上电,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电热水杯上面的指示灯和操作键全都失灵了,开着的电视也突然黑屏了。赵先生发现,电热水杯连厂址都没有,只有一个简单的说明书。今天上午,赵先生投诉到了李沧工商分局。
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记者与赵先生一起赶到了这家家电商场,该商场的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其实赠送电热水杯只是一种促销手段,而且电热水杯也是供货商提供的,因此商场并不应当予以赔偿。可根据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中规定,家电专业店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最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商场答应一次性赔付消费者赵先生3000元。据介绍,赵先生是新规实施以来,岛城第一个受益的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