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电器不填维修记录 消费者难维权
08年04月28日 07:58:33 来源:人民网
镇江市民李女士在市区某知名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电动车,使用快到一年时,电动车电池出现了问题,她来到电动车特约服务点维修,工作人员帮她更换了一组电池。但新电池用了3个多月,又出现了问题,李女士找到特约维修点和工作人员理论,却被告知她的电池已经过了三包期限,她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时,才发现维修点根本没有填写维修记录。无独有偶,市民黄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电动车电池在三包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到特约维修点更换电池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填写维修记录的意思,黄女士要求工作人员在保修单上填写相关维修信息时,遭到了拒绝。
其他商品不填写维修记录的状况也时有发生。吴女士两个月前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使用时发现噪音大,她找到商家要求维修,商家维修后没有填写维修记录。吴女士要求商家填写记录时,维修人员表示,填和不填一个样,商家绝不赖账。结果电脑维修两次仍然没有修好,吴女士要求商家根据相关规定更换新机时,商家却对吴女士不理不睬,吴女士这才发现有没有维修记录大不一样。
记者从镇江市消协了解到,电动车不填写维修记录的情况非常严重,很多品牌都因为不填写维修记录遭到消费者的投诉。普通家电、数码产品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冰箱、彩电、空调、手机等产品都存在因为没有维修记录消费者难维权的状况。
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维修记录是消费者维权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家电、数码等产品在三包期限内维修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厂家或商家应给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更换新机后,要重新计算三包期限。因此,在维修之后,消费者一定要让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填写维修日期、故障原因、更换零配件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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