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买东西 买时方便退时难
08年04月10日 10:33:02 来源:泰山日报 李静
只要拨打电视屏幕上的一个电话,商品就能很快送到顾客手中。眼下,这种借助于电视推销的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青睐。然而,近日,两位读者来电反映,电视购物买来的商品,在退换过程中遇到不少麻烦。
承诺难兑现
市区读者徐先生来电反映,近日,他在一个叫“快乐购”的电视频道上看到了一款柯达数码相机。电视画面中,推销员详尽地介绍了这款800万像素数码相机的优点,又称目前仅以1399元超低价销售。这番推介,让他听了很动心。
徐先生犹豫不决时,画面上的推销员又宣传“快乐购”有八项服务承诺,其中,最吸引徐先生的是“10天满意鉴赏期”和“免费到府收送退换”这两项。
“节目里,推销员说,‘10天满意鉴赏期’就是货送来后你可以看一下,如果不满意,在10天内不损坏都可以退掉。”徐先生说,推销员还说,即便退货也可高枕无忧,因为还有“免费到府收送退换”这项承诺。想想这种服务真不错,于是徐先生就订了一套。
几天后,徐先生收到一个包裹。快递员说,必须先交了钱,才能看货。
由于已了解了退换货的承诺,徐先生爽快地付了钱。可当他拿出相机一用时,却发现,拍出来照片的清晰度不够好。他立即拨打“快乐购”免费客服电话要求退货。
客服人员的回答让徐先生很意外。女接线员说,相机是不可以退的,因为包裹里有张问候函和一份画报,上面有特殊说明。徐先生这时才仔细看了看问候函,上面果然写着“手机、数码相机、电脑、大件商品等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不享受‘十天鉴赏期’,如无质量问题恕不退、换货”。
之后,徐先生又多次收看了这档节目,在屏幕上始终没有看到有关部分商品不可退的特殊说明。
徐先生后来又多次与客服人员交涉,要求退货或换货,但均被拒绝。
退货遭骚扰
高港区读者朱先生因退掉了一款从电视购物上买来的天宇牌手机,结果惹来持续半个多月的骚扰。
朱先生说,3月中旬,他通过江苏卫视的一档电视购物节目订了一款998元的天宇手机。节目中,推销员承诺“一周包退、半月包换、一年包修”。
同事听说了,都劝朱先生别买,原因是听说这类商品质量不过硬。朱先生一听,心里打起了鼓。
过了几天,邮局打电话通知朱先生去取包裹。邮局一位熟人见到朱先生,也说这类商品不太可靠。听了这话,朱先生决定不买了。他款没付、包裹也没拆,而是请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将包裹退回。
第二天,朱先生接到一个深圳打来的电话,问他是什么原因退货。朱先生说,是对质量有点不放心。对方听了,又反复劝朱先生还是买下。朱先生不答应,对方就开始骂他不讲信用。
第三天,朱先生又接到了同样的电话,对方还是责备他不讲信用。后来,电话竟一天比一天多,最多的一天,骚扰电话竟达41个。对方在电话里的口气也愈发不客气。清明节那天,一个女的在电话里警告朱先生:“这个号码你别想再用了,你只要开机,我就会一直打下去。”
“真是倒霉,惹了鬼。”朱先生无奈地说,早知道电视购物上退东西会惹来这样的麻烦,东西再便宜也不敢买了。
由于受不了这种不分早晚的来电骚扰,朱先生已准备向来电者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另外,他还准备向播放该节目的电视台投诉。
订货要掂量
4月8日下午,记者就徐先生遇到的问题拨打了“快乐购”客服热线。9035号工作人员解释说,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商品的生产厂家为证明商品质量,会在包装上贴一个封条,该封条一拆,就证明商品已被用过了。
“为了保证我们顾客拿到的商品都是全新状态的,所以这类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好退的。”9035号工作人员说。
不退货的规定为什么电视节目里没有?9035号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我们的屏幕上现在是非常满的,屏幕上会有很多性能、价格的提示和介绍,如果把这些条条框框(指特殊说明)全部列出来,很多顾客不一定能仔细地观看到。客户收到商品时,问候函里会有提示。”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对于远程购物,发达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远程购物在7天或15天之内可以无障碍退货。所谓无障碍,就是无条件、无理由并且免费退货。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对于从事远程购物的公司,发达国家的审批要求也较严。
泰州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涛提醒消费者,对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看了广告就购买。在收到经销商邮寄的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对于那种要求付款后再验货的方式,消费者要谨慎采用。如果经销商随货物寄来发票等购物凭证,要将购物凭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商品有问题时,作为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
承诺难兑现
市区读者徐先生来电反映,近日,他在一个叫“快乐购”的电视频道上看到了一款柯达数码相机。电视画面中,推销员详尽地介绍了这款800万像素数码相机的优点,又称目前仅以1399元超低价销售。这番推介,让他听了很动心。
徐先生犹豫不决时,画面上的推销员又宣传“快乐购”有八项服务承诺,其中,最吸引徐先生的是“10天满意鉴赏期”和“免费到府收送退换”这两项。
“节目里,推销员说,‘10天满意鉴赏期’就是货送来后你可以看一下,如果不满意,在10天内不损坏都可以退掉。”徐先生说,推销员还说,即便退货也可高枕无忧,因为还有“免费到府收送退换”这项承诺。想想这种服务真不错,于是徐先生就订了一套。
几天后,徐先生收到一个包裹。快递员说,必须先交了钱,才能看货。
由于已了解了退换货的承诺,徐先生爽快地付了钱。可当他拿出相机一用时,却发现,拍出来照片的清晰度不够好。他立即拨打“快乐购”免费客服电话要求退货。
客服人员的回答让徐先生很意外。女接线员说,相机是不可以退的,因为包裹里有张问候函和一份画报,上面有特殊说明。徐先生这时才仔细看了看问候函,上面果然写着“手机、数码相机、电脑、大件商品等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不享受‘十天鉴赏期’,如无质量问题恕不退、换货”。
之后,徐先生又多次收看了这档节目,在屏幕上始终没有看到有关部分商品不可退的特殊说明。
徐先生后来又多次与客服人员交涉,要求退货或换货,但均被拒绝。
退货遭骚扰
高港区读者朱先生因退掉了一款从电视购物上买来的天宇牌手机,结果惹来持续半个多月的骚扰。
朱先生说,3月中旬,他通过江苏卫视的一档电视购物节目订了一款998元的天宇手机。节目中,推销员承诺“一周包退、半月包换、一年包修”。
同事听说了,都劝朱先生别买,原因是听说这类商品质量不过硬。朱先生一听,心里打起了鼓。
过了几天,邮局打电话通知朱先生去取包裹。邮局一位熟人见到朱先生,也说这类商品不太可靠。听了这话,朱先生决定不买了。他款没付、包裹也没拆,而是请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将包裹退回。
第二天,朱先生接到一个深圳打来的电话,问他是什么原因退货。朱先生说,是对质量有点不放心。对方听了,又反复劝朱先生还是买下。朱先生不答应,对方就开始骂他不讲信用。
第三天,朱先生又接到了同样的电话,对方还是责备他不讲信用。后来,电话竟一天比一天多,最多的一天,骚扰电话竟达41个。对方在电话里的口气也愈发不客气。清明节那天,一个女的在电话里警告朱先生:“这个号码你别想再用了,你只要开机,我就会一直打下去。”
“真是倒霉,惹了鬼。”朱先生无奈地说,早知道电视购物上退东西会惹来这样的麻烦,东西再便宜也不敢买了。
由于受不了这种不分早晚的来电骚扰,朱先生已准备向来电者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另外,他还准备向播放该节目的电视台投诉。
订货要掂量
4月8日下午,记者就徐先生遇到的问题拨打了“快乐购”客服热线。9035号工作人员解释说,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商品的生产厂家为证明商品质量,会在包装上贴一个封条,该封条一拆,就证明商品已被用过了。
“为了保证我们顾客拿到的商品都是全新状态的,所以这类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好退的。”9035号工作人员说。
不退货的规定为什么电视节目里没有?9035号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我们的屏幕上现在是非常满的,屏幕上会有很多性能、价格的提示和介绍,如果把这些条条框框(指特殊说明)全部列出来,很多顾客不一定能仔细地观看到。客户收到商品时,问候函里会有提示。”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对于远程购物,发达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远程购物在7天或15天之内可以无障碍退货。所谓无障碍,就是无条件、无理由并且免费退货。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对于从事远程购物的公司,发达国家的审批要求也较严。
泰州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涛提醒消费者,对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看了广告就购买。在收到经销商邮寄的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对于那种要求付款后再验货的方式,消费者要谨慎采用。如果经销商随货物寄来发票等购物凭证,要将购物凭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商品有问题时,作为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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