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家电屡屡出事故 将按时“退休”
相关规定今年5月正式实施,要求厂家标注安全使用期限及超期服役的警示
你想过吗,其实家用电器也和食品一样,是有保质期的呢?而彩电、冰箱、空调,这些家用电器使用多少年后该退役呢?日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制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经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
新闻背景
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朱焰透露,《细则》的出台将有利于抑制目前家电行业内存在的夸大宣传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安全使用期限及超期服役的警示标注其实等于企业的一种免责声明,也是对企业相关职责的一种保护。由于《通则》要求“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相关家电产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企业在做出声明时都会比较慎重。
朱焰表示,该委员会还正在起草《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厂家标明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并承担使用年限内的事故责任。
超龄家电事故屡屡发生
去年10月23日下午,杭州市消费者何先生在家使用高压锅煮排骨时压力锅突然炸开。厂家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发生事故的高压锅已工作了12年,属超期服役。经过消协调解,厂家为何先生更换了一个同型号高压锅,并补偿其3000元慰问金。
无独有偶,去年7月25日,成都市民陶女士正在看电视时,电视机突然冒起了青烟,她连忙关电源、拔插头,避免了严重后果。第二天,维修师傅检查后表示,这台电视使用太久,电路严重老化,这次冒烟就是一块电路板被烧坏引起的。
据了解,目前超龄家电伤人已经成为家电使用安全的重要隐患:超龄电视机爆炸伤人、超龄电热水器漏电伤人、超龄燃气热水器漏气或爆炸伤人、超龄洗衣机漏电伤人等等,各种因使用超龄家电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
六成消费者不知家电保质期
“冰箱是1986年买的,彩电是1988年买的,现在还用着;电热毯什么时候买的已经忘了,能用就不换。”像陈女士这样拥有不少老家电的成都市民不在少数。据2007年中消协一项调查显示:64%的消费者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调查发现,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热水器14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灶具16年(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20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至12年),电热毯18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8年),电冰箱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至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记者百度了一下(baidu.com)“超龄家电事故”,文章达229篇。
成都市家用电器维修行业协会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所有的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寿命,这和食品安全保质期一样,超过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会有安全隐患。”
厂商刻意回避保质期
既然超龄家电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能源浪费的问题,那么按理说家电就应该明示保质期。可是记者在多家家电卖场调查时,发现没有产品在说明书或产品外壳上标注保质期,只有极少数产品贴出了产品使用期限的提示。许多家电卖场销售人员在介绍电器产品时,都会详细地介绍电器产品的性能和保修情况,但对家电的使用年限大多不作说明。许多冰箱、洗衣机把生产日期标注在了机体背面的铭牌上,由于洗衣机都是背靠背摆在货场里,冰箱则是靠墙站立,要看到这些标注不太容易。
中消协呼吁制定强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出台后,对于超期服役产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表示,即使相关法规出台之后,企业进行了相关的标注,但如果在安全使用期限外产品发生了“不合理”的安全事故,企业仍然负有责任。《细则》实施后,企业不仅应明示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和超期使用的危险警示,而且对危险警示应分级标注。如超过年限一年,为黄色警示,超过五年为红色警示等,并应像药品标明副作用一样详细注明危险的表现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仍然继续使用超龄产品,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才能免责。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高压锅、热水器、彩电等生活用品均有安全使用年限,超过这个年限后,就应及时淘汰更新;消费者在选择高压锅等商品时,请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二手市场里的产品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消费者在二手市场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中消协建议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
工商:消费要安全第一
成都市工商部门表示,在人们日常消费观念中,家用电器只要本身没发生故障,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其实,这是一个消费误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是有使用寿命的,而且超期服役的家电在使用时会出现电线绝缘老化漏电、元件技术指标下降、有害物质泄漏、耗电量和噪音增大等安全隐患。目前,关于耐用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有明文规定,国内这方面的国家标准尚未出台,但据悉有关国标已在制定中。工商提醒消费者,要把消费安全放在首位,在选择家用电器时,要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尤其是购买二手家电产品时,由于部分产品是厂家的积压产品,或是经营者从用户手中收购来的,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必须确认出厂时间,确保产品在安全使用期限内。
部分家电使用寿命参考
电风扇16年,电冰箱13—15年,洗衣机12年,电热水器、吸尘器11年,收录机10年,彩色电视机8—10年,电熨斗9年,电子钟8年,电热毯8年,电暖炉8年,录像机7年,家庭电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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