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规定 指定热水器影响入住引争议
“业主的新房想办理入户手续就必须得先交3000元,是为购买开发商已经强行安装好的指定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否则不给办理入户。”最近,营口市西市区某新开发小区的“霸王规定”让即将入住的70多户业主感到很窝火。
办理入户时遭遇“霸王规定”
韩先生就是遭遇此“霸王规定”的其中一分子,韩先生是去年3月买的期房,今年春节后该办理入住手续了,本来是很高兴的事情,但韩先生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韩先生被该小区物业告知,想要办理入户,需要交纳3000元购买已经装好的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对此,韩先生感到很生气。他说:“这也太不公平了,我们家本来是要安装电热水器的,现在要我们安装太阳能,而且是统一购买他们指定的品牌。我们对这个品牌的价格、质量都不清楚,这显然是强制消费。”
和韩先生面临同样困境的还有70多户业主。面对这样的“霸王条款”,大家都感到很气愤。耿大爷生气地说:“就我们老两口住,而且我们平时都习惯去大众浴室洗澡,安装这个对于我们来说也没啥用啊,房子是我们买的,他们安装前根本没有争取我们业主同意,他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呢?”打算用新房结婚的曲姓小伙表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我没有意见,可是这个牌子听都没听过啊,还收取3000元,这比名牌热水器的市场价都要贵,让我怎么接受呢?”
物业公司的说法不能让业主接受
带着大家的不满,记者采访了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说:“太阳能热水器是开发商安装的,我们物业只负责卖!”记者追问道:“为什么没有争取业主同意就安装统一品牌的热水器呢?”工作人员这样回答:“为了外观美观、排放整齐,物业方便管理,所以要求统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由于安装热水器涉及顶楼承载问题,如果选择同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厂家就可以在安装热水器前放入槽钢,使承重减轻。如果每人要求安装不同品牌的热水器将会给物业后期的管理带来很大麻烦。如顶楼承载不住,采钢板被压坏,将导致房屋防水能力减弱。”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韩先生表示:“我们大部分业主都不能接受,在太阳能热水器的选择上,业主有自主选择权,谁来安装应该由业主决定,开发商无权干涉,其他热水器公司更是无权参与其中。”
目前,有部分业主交纳了3000元钱,办理了入住。小孙就是其中一个,但他显得还是有些委屈,他说:“我可耗不起了,不交钱这房子也住不上啊,我也是没办法啊。而大多数业主表示,坚决不同意物业的不合理规定,要用法律途径维护业主的权利。
物业这样做是否合理?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成启律师事务所的顾卓律师,顾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权力基础是所有业主的授权,他们的表决要得到业主委员会的认可。物业不能对涉及到小区里所有业主具体利益的事没得到认可就形成意见。在法律条文上,没有规定物业有要求业主安装统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的权力,业主有自由选择热水器品牌的权利,物业这样做是不合理的,这样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对物业公司进行起诉。”
- 无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频道精选
精彩专题
导购专题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