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维修记录要填详细留仔细

08年05月12日 11:55:56   来源:牡丹江晨报 康玉田 若谷

    针对商品维修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

    5月4日,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维修记录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在商品维修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填写并保存好维修记录和准确填写维修记录。

    市民李先生买了一部手机,在三包期内,手机两度出现性能故障并送售后维修进行了修理,却没有填写维修记录。当手机第3次出现问题时,李先生要求商家按“三包”规定免费更换新机,但商家拒不承认该手机已维修过两次,拒绝更换。李先生投诉到工商局,但也因拿不出维修记录而无法维权。

    据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近期与李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人并不少。而且,在家电、家具消费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就会很被动。为此,市工商局相关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商品维修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维修前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包括自己商品故障的部位、原因及各项服务费用的价格等情况,由消费者确定是否维修。一定要填写并保存好维修记录,所填写的维修记录一式两份,商家和消费者各执一份,若维修人员拒绝填写,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一定要准确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三个方面,及维修时间,维修好的时间,维修部位,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三包”期限,维修人员姓名、单位、电话,维修费用详单等相关信息。而且,即使产品过了“三包”期也不能轻视维修记录,因为每次更换的配件也将享受“三包”规定。

发送给好友打印】 【声明
文章导航
下一篇:

导购专题

喜欢新春 08春节精品平板导购
眼看就要过春节了,过年少不了的是各种贺岁的节目,这就自然少不了一台好的电视。
喜迎新春 08春节白色家电导购
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您的家居也准备好焕然一新了吗?
喜欢新春 08春节厨卫产品导购
我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我们身边小巧精美的家电产品了,它除了美观优质之外还要价格实惠。

论坛热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