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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临近,玉林市内各大商场和超市都在醒目位置摆放促销广告,播放“恭喜发财”歌曲,悬挂红彤彤的灯笼、类似“新春特卖,贺年大送礼”、“新春佳节,答谢新老顾客”的条幅,让市民感觉到节日气息已扑面而来。商场已大张旗鼓拉开了节前促销活动的帷幕,但这样的促销活动,市民能否真正得到实惠了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商家:促销手段灵活多样
记者发现,目前玉林市绝大多数商场促销方式依然为满额减现,“满200元减100元”、“送双倍积分”这样的促销广告在各大商场随处可见。 1月28日,记者在玉林城区民主路一家电城了解到,平日两千多元的一些品牌彩电,由于节日促销,有的只卖1000多元;3000多元的微波炉“飞流直下”到1000多元;一些电磁炉、空气加湿器等小型家用电器,也降了几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总之,似乎所有的家电都在降价。除了店内外装饰漂亮的灯笼、彩旗、横幅,打折、赠送礼品是吸引消费者最有效的手段。在步行街、南城百货和东门流行馆,记者看到,“B卷200换400,C卷200换320,春季单鞋8.8折”、“满百元赠送时尚精美丝织帽”、“花花公子、金利来羊毛系列3.5-5折”等促销标语随处可见。一家商场则说出“原本卖200、100多的商品现在样样20元”的惊人之语。一商场的营销人员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开展一系列的促销活动。今年天气寒冷,冬装系列比较畅销,打折幅度也更大一些。”
顾客:有半数对优惠产生质疑
记者看到,不少市民们冒着严寒阴雨天气前来购物,正在选购羽绒服的杨女士说:“现在的价格比以往便宜许多,款式也很新颖,今年多买一两件,明年就不买了。”在步行街一家服装店,李先生一家人正在选购冬衣。李先生告诉记者:“昨天听说这里全场打五折,许多同事都来这里买,我们一家人就来了。这不,今天有的服装打3.8折。”然而,面对春节前各大商场及超市所进行的各种降价促销活动,记者采访了10多位市民中竟有一半人认为,虽然商家搞促销表面上很实惠,但促销内容的真实性却令人怀疑。
一位市民抱怨说,她看到部分商场在显眼的位置用大幅标语写着“买×送×”活动,但并未标明是部分商品,结果她选了好几个中意的品牌都被告之“不在促销活动范围内”,让她空欢喜一场。此外,有的赠券(卡)使用期限及使用条件苛刻、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赠券使用期限短,赠券消费不设找零等。有商场开展“买300送200”赠券活动,每张赠券必须一次消费完,不设找零。还有声称特价(降价、减价)商品“概不退换”。记者看到,有的商场海报规定:活动期间“退货需先退赠”、“特价鞋售出概不退换”等。此外,还有出现商场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高于没做促销活动时的“原价”。据一位顾客反映,在一家商场的一个女鞋专柜,某款女鞋前一次促销活动时标注原价为718元,打折销售,但本次促销时这双鞋原价标注却为798元。
消协呼吁:商场守法经营 市民理性消费
玉林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买家和卖家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在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中获得真正实惠相对少。而对商场而言,一味靠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顾客,表现出商家对商品定价的随意性,会引起消费者对商家的不信任,同时也会助长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行为,形成“打折才买,不打折不买”,不利于商家培养忠实顾客群。
为此,相关人士呼吁商家诚信经营,商家必须从整体考虑,使整个促销活动相互衔接,不能为了促销而促销,而且要坚持适时、适度的原则。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商家的监督检查力度,让商家自觉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面对铺天盖地的促销活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货比三家,理智消费,养成科学合理的消费习惯,这样才能达到令人满意消费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