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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商品房、鞋类、服装、食品、电信服务、化妆品、干洗服务、家电和车辆维修10类排在消费者投诉榜的前10位。
昨日,高明区消委会向社会公布去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以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掉进商家设置的陷阱。据统计,去年高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273件,为消费者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29.75万元,增加赔偿9.25万元。投诉内容涉及通讯类产品、商品房、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化妆用品、旅游、交通运输等20大类。
个案1 “健康瓦胆”使用后出现裂缝
回放
2007年2月14日,市民李女士称在一间电饭煲专卖店花360元购买了一个“健康瓦胆”电饭煲,购买后李女士一直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常使用。刚开始使用时挺好,但好景不长,在一次煲汤的过程中,电饭煲突然传出从未有过的滴滴答答声音,取出电饭煲的“健康瓦胆”,仔细观察发现内壁出现一条裂缝,该裂缝由侧壁延伸至底部。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按照国家三包标准和产品保修卡的承诺进行处理。但商家以人为碰撞为由不肯免费更换。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最后同意给李女士免费更换一个新的“健康瓦胆”。
消费小锦囊
1、 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仔细看清产品标识、规格、型号、应注意问题和使用说明等事项。
2、 一定要当场调试,最好是即买即用。
3、 让经营者当场开具发票,并领取“三包”卡,在修理时,要作好记录并保存好修理凭据。
个案2 祛斑霜使用后
出现了“白癜风”症状
回放
2007年2月,张女士称在某商店购买价值15.8元的“韵牌20天祛斑霜”,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在使用后的第25天,脸上开始出现了“白癜风”症状,双侧眼睑出现了淡黄色斑,颜色逐渐加深到黄褐色,同时脸的其他地方皮肤也相继出现色素脱失或色素沉着。发现症状之后,张女士赶紧到区人民医院治疗,但症状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于是,张女士怀疑是购买的“韵牌20天祛斑霜”引起脸上的各种反应。张女士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过数次协商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商场负责人承诺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八万元,并收回张女士购买的“韵牌20天祛斑霜”进行销毁。
消费小锦囊
1、 如需购买没有使用过的化妆品,可在自己耳后、手臂内侧等皮肤处先做一下测试,过了一段时间后没有过敏等现象,再购买也不迟。
2、 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文号,但其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功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消费者在购买时需多注意。
个案3 房屋装修
质量差价格档次高
回放
去年5月,谭先生称在前年4月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协定9月装修完毕,费用为4.2万元。到07年3月为止,谭先生已经交付3.5万元,部分装修还没完工,而且出现部门木地板翘起,墙壁脱灰,洗手间漏水等问题。谭先生要求装修公司上门进行保修,但装修公司要另外收取工程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在消委会的协调下,装修公司承诺为谭先生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按质按量免费返工。
消费小锦囊
1、 装修房屋一定要请有相关资质且装修质量好、信誉度高的正规装修公司。
2、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对装修的材料、标准、工艺以及相关数量增减等问题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出现容易引起纠纷的模糊条款。同时,注意查看施工图纸的各种说明,对装修细节再次确认,防止产生纠纷。
个案4 新手机不到一年
频繁出“毛病”
回放
2007年8月,杜先生称在高明区某电讯中心购买了一部价值1150元的中电M1818手机,在使用不到一年时间里,手机反复出现听筒失灵,读卡失败,自动关机等现象。经过送厂家多次维修之后,手机仍未能正常使用。不仅如此,手机根本不支持功能简介中的MP3歌词同步显示功能。杜先生怀疑该手机为假冒产品,要求电讯中心更换一部新手机,中心以各种理由不予更换。经消委会调解,电讯中心除赔偿杜先生的购机损失,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最终一次性支付杜先生2648元。
消费小锦囊
1、 选择诚信度高的手机商购买手机。
2、购买手机时要两问:问清楚手机生产厂家在当地是否设置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三包;问清楚当地负责三包的售后服务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3、购买手机时三核对。三包凭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手机串号,与手机背贴、包装盒、手机内存是否一致;核对三包凭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入网证的扰码,与贴在手机上的入网证的扰码是否一致;核对三包凭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手机电池的出厂序号,与手机电池上标识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
4、在维修手机时,要手持三包凭证和发货票的原件,找手机商送修或让手机商陪同送修,并要求修理商准确、完整地填写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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