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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就有好礼相赠,几乎成了各大卖场不成文的行规,多年来,消费者也习惯享受这种“免费的午餐”。可这“免费午餐”“味道”究竟怎么样?这个春节,对家电赠品质量的关注,成为我市“12315”咨询的热点之一。
说起赠品,消费者张先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女儿马上要结婚,他跑了好几趟卖场,总算将全套家电置办齐。让他郁闷的是,各厂商送的东西都差不多,不是电饭煲,就是紫砂炖锅,要不然就是玻璃茶具、厨房用品。要这么多重复的赠品有什么用呢?张先生提出自由选择赠品,店员一口回绝:不行。那不要赠品打点折呢?还是不行!店员回答,产品已是在打折的基础上送赠品,就算不要赠品,价钱也没有来去。
此外,不少消费者对赠品的质量也充满担忧。林小姐说,她买了一整套家庭影院,店员送了2个话筒,细看话筒一无厂家,二无生产日期,出了问题,该找谁“三包”呢?
家电赠品是否真的无法享受“三包”呢?2月14日,记者对我市部分家电市场进行了暗访。走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家电品牌都以买家电送精美礼品的方式招徕顾客。然而,除了部分销售商赠送同厂家的产品并表示提供一年“三包”服务外,也有很多品牌表示赠品不保修,特别是一些小赠品,“身世”多数不明,一些赠品仅在精美包装上注明“××品牌专用赠品”字样。包装盒上既无赠品的商品名称、标识,也无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有的甚至无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等,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这些赠品的质量状况和安全性能。
记者从常州工商局消保处了解到,去年12月正式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提出,家电专业店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消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都应保证质量,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修理责任。可见,“赠品”不应享有“三包豁免权”。
每逢节日,各家电商场就打响了轰轰烈烈的赠品战役。可赠品若“中看不中用”,数量再多,消费者也不会买账。要让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各厂商与其比拼数量,不妨在质量上见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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