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擅自安装热水器 妻子洗澡时身亡
08年03月20日 11:17:38 来源:重庆晨报 李澜
擅自安装热水器,妻子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丈夫起诉到法院,认为燃气集团没有进行安检,要求燃气集团及嘉陵工业公司赔偿18万余元。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决,燃气集团和嘉陵工业公司没有责任,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妻子洗澡中毒身亡
原告为死者的丈夫熊某。他在诉讼称,2004年9月28日,妻子胡某租赁了位于沙坪坝区上堆金村219—1号谢某的房屋。入住后,胡某从他人处拿来天然气热水器安装在原设计安装热水器处使用。
2006年3月5日20时许,胡某使用天然气热水器给儿子和自己洗澡。造成儿子深度昏迷,胡某死亡。胡某经沙坪坝公安分局法医尸体解剖,检验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熊某向被告嘉陵工业公司和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索赔18万余元。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沙区法院一审后认为,用户使用燃气用具,未经批准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移燃具。燃具的安装、改装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当地燃气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人员进行。
而死者自行安装已超过强制报废期限,且未经专门人员进行维修的热水器,又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使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胡某应当自行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两被告均无过错,也不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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