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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标准主要内容
07-12-11 16:11:00   来源:商务部 作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和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员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之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18106—2004 《零售业态分类》
 
  商务部等五部委2006年18号令《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商务部等五部委2006年17号令《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5号令)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国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3 术语和定义
 
  3.1 家电专业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以专门经营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为主的营业场所。
 
  3.2 大型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large scale
 
  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在12000种以上的专业店。
 
  3.3 中型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middle scale
 
  营业面积在3000~8000平方米之间,经营品种在7000种以上的专业店。
 
  3.4 小型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small scale
 
  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经营品种在7000种以下的专业店。
 
  3.5 促销服务费 service charge for sales promotion
 
  是指依照书面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商店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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