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3.15 ,也谈“消费与责任”
理性维权 和谐消费
又是一年3.15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
家电产品是与千万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耐用消费品,一直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家电厂商也一直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售后服务年限,积极为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这无疑是对企业的声誉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但凡事有度,就以家用空调为例来说,我国现有的相关法规规定,家用空调器三包有效期为1年,其主要部件压缩机三包有效期为3年。近些年由企业提出整机3年包修,接着又有企业提出整机包修6年,更有个别厂家喊出整机包修10、12年。这么一个漫长的时期,市场变化和维修成本都无法预测,利润微薄的空调制造业又如何支撑不菲的售后服务费用?再说,10年后企业是否存在都不好说。如此攀比,我不认为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更多的是炒作的噱头或是对自身产品的质量的忧虑。
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向消费者提供高可靠性的产品是企业的崇高责任,若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按照国家的法规积极处理更是企业的应尽责任。
再说说消费者的责任,首先应从正规销售渠道选购家电产品,在安装过程中也要尽可能选择原厂配置的,这样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要维权的基础,也是对自身的生命财产负责。
另外,应正确使用家电产品,也不必超期使用。任何产品都有其合理的设计使用寿命,超越使用期限的继续使用并不一定是勤俭节约,超期使用会带来更高的能耗或其他潜在危险,不正当使用可能导致产品的损坏。如果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产品故障等售后问题,并将这种责任全部推给厂商,难道不是消费者在逃避或推卸自己的责任?消费者也应分清责任、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企业要主动承担责任,消费者也应承担一份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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