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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今年我国家电行业的出口形势喜人,电机、电器、音像设备等商品出口排在首位,同比增长31.5%。不过与此同时,业内专家也提醒我国家电企业关注出口北美的认证制度,从而保持和加强我国家电出口的优势。
今年北美国家家电进口增势显著
商务部网站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1-9月,北美主要国家的家电产品进口增幅显著。在美国的主要进口商品中,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总额达到了179,199.3百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4个百分点,列于美国进口商品的第三位。而加拿大的该项产品进口数量为5,009.2百万美元,以19.3%的占比列加拿大进口产品首位,同比增长22.5个百分点。
家电业内专家认为,北美国家的家电进口增长给我国的家电企业创造了很大的机会,但我国家电企业也同时面临着出口北美的标准壁垒。
家电出口北美屡次遭遇“标准门”
家电行业是中国开放时间最早、发展最迅速、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行业。然而光鲜的背后,许多数据与资料显示,我国家电出口北美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时,仍然屡次遭遇“标准门”的阻隔。近日,美国就颁布了“家电标签法规”的最终修订案,规定从2008年2月29日开始,在美销售的大多数新家电需加贴黄色的“能源指南”标签,并用规定的格式和式样提供能耗信息。
另外,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今年中美还就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力度拟定了协议,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发现威胁到公共健康的事件,或涉及产品安全、生产条件、产品召回的事件、严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及其他相关的突发事件,必须在2天内通报另一方。对方则应在接到通报的5天内作出反馈,向前者提供相关企业或实体的联系方式。类似的中外出口相关贸易法规让中国家电企业的出口形势不断面临挑战。
我国预将家电产品纳入召回法规
一方面,北美等国家多而复杂的种种标准让中国家电企业举步为艰,另一方面,我国也在家电产品安全方面加强了管理力度。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可出台。
据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介绍,在该部条例中,家用电器首次位列其中,条例要求家电企业必须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政府可以责令其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而造成严重后果,企业则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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